宁夏平罗县原书记受贿近600万元被判13年

2015-05-01 来源:新华网 热度:2448℃

4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原县委书记杜迁受贿一案一审宣判,杜迁因受贿近6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杜迁在2006年至2013年间,利用担任永宁县县委副书记、银川市兴庆区区委副书记、平罗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588万余元人民币、5000美元、1万欧元。案发前,杜迁已主动退还大部分受贿款。

法院审理认为,杜迁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杜迁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立案前退还大部分赃款,可酌定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对其尚未退缴的受贿款项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