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小官巨贪”案。该案一个特别之处,被控贪污4000多万元的小官,还曾因受贿被判缓刑的官员梁伟强。
资料显示,梁伟强现年47岁,高中文化。据其陈述,其原来担任从化市鳌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2008年,因为在征地过程中受贿15万元被降职,从主任位置降至副主任,依然主管鳌头镇经发办全面工作。
起诉书显示,梁伟强还在2008年因受贿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此后,他再度涉嫌犯罪。据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2年间,梁伟强利用其担任从化市鳌头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与时任鳌头镇经发办副主任的李某威、鳌头镇村民张某记、李某明(均另案处理)等人合谋,在鳌头镇经发办负责溪洛渡换流站项目、雨润食品公司项目等征地工作中,由同案人张某记、李某明等人出面向被征地农民买地,由梁伟强与李某威负责虚大面积或虚增地上附着物等方式虚大征地补偿款,收集或借用农户身份证接收全部征地款后,除将买地成本支付给农户,其他款项全部占为己有。
经查,梁伟强在溪洛渡换流站项目中通过虚大鳌头镇汾水村等村庄的征地款项,非法占有国家征地款共计4156万余元;在雨润食品公司项目中通过虚大征地款项,非法占有国家征地款共计约177万余元。
昨日庭审,法官询问梁伟强,缓刑期间有无按规定每月去有关机构汇报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梁伟强回应,他只是每个月去派出所签到,但没有汇报自己所做的事。
庭审中,梁伟强辩称自己实际只贪污1000多万元。梁伟强说,这些钱,他一部分用给前妻和现在的老婆各买了一栋别墅,剩下的钱花销在其他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