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政协原副主席黄福明涉受贿500多万元受审

2015-05-11 来源:正义网 热度:1785℃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钦州市检察院向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防城港市政协原副主席、党组成员,兼防城港市红十字会副会长黄福明(副厅级)受贿一案5月6日开庭审理。该案由钦州市检察院一名副检察长和两名主任检察官亲自办理并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黄福明利用其担任防城港市贸易局局长、防城港市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局局长、防城港监事、和防城港市财政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巨额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2009年至2014年期间先后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536.3303万元人民币及3万美元。其中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黄福明在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的情况下,多次收受防城港市东兴市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赵某(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共计299.3303万元和3万美元;2009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黄福明利用其担任防城港市财政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在分配防城港市财政局投资的工程评审项目和拨付工程项目评审费时,为广西某造价咨询事务公司和广西某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在获取工程评审项目和拨付工程项目评审费时提供便利和帮助,多次收受两公司实际控制人覃某(另案处理)贿赂款160万元和董事长陆某(另案处理)77万元。

庭审过程中,黄福明对自己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部分事实进行了辩解。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