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衣服、付手机费、学车、家里装修……凡能算到单位账上的,她一概省下。上海市某区幼儿园园长,在不到5年的时间内,通过20余次精打细算共贪污公款18.7万余元,其中包括克扣小朋友伙食费所得的1.8万余元。投案自首后,她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楚某自师范学院毕业后进入本市某区一家幼儿园做老师。她兢兢业业做了8年幼师、4年副园长之后,终于熬到了园长的位置上。该园除常规业务外,还与一培训中心合作办了各种兴趣班,经济效益非常好。因为幼儿园日常开支都是由她一人审批,又无人监管,各种流水账经手时间长了,她对各种诱惑越来越着迷,总觉得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可以白占。
最初,楚某拿了一张500多元的个人消费发票去报销,没人多问。此后,她陆续又把自己的手机费、汽油费、学车培训费、车饰品等发票“浑水摸鱼”,结果报销了一万多元。有了发票报销的经验后,她的胆子更大了,随后竟然多次拿着已报销的发票(未交给财务人员),到合作办学单位重复报销了6次,“赚”了两万多元。到了2009年的时候,楚某“占便宜”的“技术”更加纯熟。有一次单位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她和旅行社经理商量,在原有19人的基础上,虚增了8个人并要求另开一张发牌哦。等到结账时,她叫该经理另外带了两万多元现金过来,除了交给旅行社的税费,她这一次就套现了2万元归自己所有。
2008年4月,楚某家里的房子装修。此时,幼儿园也有挖下水道工程需要做。在幼儿园工程进行过程中,楚某对装修包工头说:“你到我家去看一下,有些水电、瓷砖等方面对的活儿帮忙做一下,做好后到学校来结账。”据这位包工头讲,当时幼儿园的活三四天就结束了,费用为900元,但楚某家的活儿做了大约一个月,人工费为3000元,这3900元他都是从幼儿园单位财务那里拿到的。到了2009年夏天,楚家的另外一套房子装修,“恰巧”幼儿园也有活要做,于是,她家新房子做橱柜、封阳台、纱窗等账,又都算到了幼儿园的账上。这还不算,楚某竟连小朋友的伙食费也不放过。据她交代,其装修自家房子的钱,其中有1 .8万元来自克扣幼儿园小朋友的伙食费。
据统计,楚某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经过20多次违法操作,贪污公款近19万元,其中11.5万元用于支付房款。“我明知这些钱是公款,不能用于个人开销的,但我还是拿了不该拿的钱……”
当然,楚某不断侵占幼儿园的利益,总归要有人“合作”,这个人就是该幼儿园总务主任张某,其具体负责财务。当楚某采取虚报冒领等方法贪污公款时,有10万元都是张经手的。只是由于幼儿园小金库有时也会对张某“阳光普照”一下,所以他对楚的行为都是睁一眼闭一眼。
2008年1月,楚某的一个朋友向她推荐了一个基金。张某得知后表示也想买。楚某就让他从小金库里领出两万元,并对他说:其中1万元你自己拿去,你这段时间工作也辛苦了。另外1万元你帮我去买那个基金。张当时心里想:她分给我这1万元实际上就是“封口费”。虽明知这钱属于公款,但由于平时看到楚某没少拿,张某就把钱收下用于个人开销了。后来当纪委调查楚某时,他马上把钱悉数上交。
事情败露后,两人自首并退赔全部赃款。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楚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两万元,张某获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