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规划监察工作人员,竟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又帮伪造证件。近日,经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罪,合并判处罗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经审查,罗某(女)原是怀化市规划局规划监察大队工作人员。2008年12月,罗某在明知郑某(已判刑)违规加层建筑被该市规划局发现准备立案查处的情况下,仍帮其说情、打招呼,并收受郑某贿赂款5万元;至其违规加层建筑一事未按规定处理,只在竣工后作行政处罚。
2010年12月,罗某应伍某(另案处理)请求,帮其办理违章建筑“酒店”的房产权证,又向伍某介绍了熟悉办证业务的米某(另案处理),共同协商办证事宜。同年12月14日,罗某与伍某签订了一份办证协议,该协议由伍某出资75万元,罗某以包干形式在4个月内帮其办好房产权证;并由米某具体负责办证事宜。尔后,伍某按协议分期向罗某支付了办证款,而米某则到街上刻章制证,伪造了《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意见》,并用伪造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事后,罗某获违法所得20万元。
2014年9月28日,罗某被检方立案侦查,其主动交待了犯罪事实,积极退交全部违法所得,且有从轻处罚的情节。法院通过审理,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