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队长滥用职权并收受贿赂被判徒刑三年

2015-06-10 来源:正义网 热度:1557℃

今年52岁的张山是上海某区一拆违办负责人,在成为“公家人”之前,他曾自己创业,家底也算殷实。可是,不缺钱的他却在负责查处、拆除违章建筑时,收受各种贿赂5.5万元。虽说在被纪委调查前,他退还了大部分受贿款,但检察院认定其犯罪行为已经既遂,并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二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张山年轻的时候做过几年砖瓦厂的职工,后来又在船队、农机厂和五金厂等行业工作过,但都不如意。为了发家致富改变命运,他在1989年开始创业,经营一家家具厂。虽然生意还可以,但他总是羡慕公家人的“旱涝保收”。2002年,他成为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得到群众和上级的认可,三年后升为某开发区规划建设科拆违办负责人,后来还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建房审批、企业厂房翻修、改扩新建初审、工程现场踏勘、日常巡查、施工现场管理、违章信息收集上报、查处并拆除违章面积等。

2008年夏天,该开发区内某企业想把农机仓库翻建成厂房。该厂厂长冯雷清楚,这个仓库建筑面积只有130多平方米,若按规定就要原拆原建,不能扩大建筑面积。冯不甘心,总想在这个翻建厂房项目上搞出点花头。有一天,张山路过这家企业,就到冯的办公室坐了坐,并对办公室里的红木落地钟产生了浓厚兴趣:“这只钟倒蛮好的,我女儿家里正装修,摆到客厅里很合适,你帮我也买一只。”冯想到厂房翻建要张审批,正好想找他疏通,于是就爽快地接过了这个“暗示”。此后,这家企业的厂房翻建就放开了手脚,张在现场查看时也放宽了尺寸,新建厂房面积足足翻了近两倍。当年9月,冯雷花了5000元买了一台红木落地钟送给张,两人心照不宣,都没提钱的事儿。

赵晓是一家废旧物资收购公司的老总。2007年前后,他的废品站要扩大占地规模,就送给张山1万元,于是填河占地都很顺利。2011年,他又要翻造办公楼,虽然超了面积,但送给张1万元现金后也通过了验收。后来,张山多次以“手头紧借点钱”、“忘了带包”、“买房子”等理由暗示赵送钱。据赵后来对纪检人员交代,他先后送给张山4.7万余元人民币。

为了显示自己的能力,有时候张山会给当事人出谋划策。2011年3月,某制衣公司翻建车间,张在看了公司经理彭军的申报材料后说:“你申请的面积超太多了,现在管得严很难批。你干脆先把房子造好,等阻力小一些再申报审批。”彭军觉得有了其承诺,就大胆造了280多平方米的车间,事后送了张1万元答谢张。不料,这件事情张并没有搞定,违章建好的车间后来被有关部门勒令拆除,彭白白损失11万元的建筑工人费。到2011年10月,张来到彭的办公室,从包里拿出1万元现金对彭说:“你托我的事情没办成,难为情的,钞票你还是拿回去。”

张显是本地一家机械厂的法人,因为是本家,他自然想到要找张山帮忙。张山一听他的规划明显是违章,就拒绝了张显给的1万元“疏通费”。后来,由于张显的父亲也来求情,本家不帮忙显得太生分了,张山就答应“你一定要造也行,我肯定不来找你麻烦,等新厂造起来我再帮你想办法补办审批手续。”2011年8月,这家机械厂开始动工拆掉旧厂房翻建新厂,但因为离马路太近,超了规划红线被勒令停工。见此,张山把2万元钱退还了张显,后者知道外面有人在举报,也就把钱收回并承诺:“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把我送钱的事情讲出去的。”

据检察院反贪局调查证实,张山在履职中滥用职权严重违反职责,致多家单位在翻建厂房过程中超建违章面积达500余平方米,后因获拆迁补偿和被限期拆除,造成国家及个人直接经济损失近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