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6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扬州市广陵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副书记马恒宝(正处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扬州市广陵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副书记马恒宝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2015-06-20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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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6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扬州市广陵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副书记马恒宝(正处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