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突出问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查处了5起违规使用公车典型案例。现予以通报。
1、市质监局周兴政从石阡县质监局借调到市质监局工作期间,违规占用公车并报销车辆补助费,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市质监局局长吴和国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2、碧江区国土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姚源辉,安排驾驶员驾驶公务车送其到万山高楼坪乡官庄村吃生日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碧江区桐木坪乡计生协会秘书长芦端,私自驾驶该乡“民生监督”公务车到铜仁城开发区接其朋友并送到城区一咖啡馆喝咖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印江自治县杉树坳乡林业环保站副站长谭宏彬,私自将“民生监督”公务车驾驶到印江县城访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贵州梵净山管理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闵孝管理总站职工(驾驶员)武建军值班期间私自驾驶警车,被该局纪委通报批评,责令深刻检查,该局森林公安分局德旺派出所所长石正强因监管不力,被诫勉谈话。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禁止公车私用规定》和节假日期间公车管理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曝光力度,狠刹“四风”顽疾,促进党风政风的根本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