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月至今年5月,新疆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708件,初查1225件,占受案数的71.7%,立案侦查921件1024人,其中大案500件,要案61人,挽回经济损失1.64亿元;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356件,初查265件,占受案数的74.4%;立案侦查178件229人,其中大案60件,要案6人,挽回经济损失4484.9万元。这是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介绍,去年以来,新疆全区查办了一批群众关注程度高、社会反响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如自治区人防办原主任朱信义(厅长级)涉嫌贪污、受贿、渎职案,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新疆警察 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彦明(厅长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自治区绿化委原专职副主任彭振华(副厅级) 涉嫌受贿案,自治区司法厅原纪委书记王新中(副厅级)涉嫌贪污、受贿案,自治区民宗委原副巡视员艾尼瓦尔 ·吐尔地涉嫌受贿案等。
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还结合查办案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深入煤炭等重点行业和人防系统等领域进行专项预防,与自治区28家厅局级单位会签了《关于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和配合的意见》,建立预防共建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深入开展“预防犯罪宣传进乡村”活动,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选取乌鲁木齐G30绕城高速、地铁一号线等重点工程开展挂牌预防。开展预防对策研究,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向有关部门反馈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风险漏洞和制度缺陷检察建议257件。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3898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