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黄羽天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纪委获悉,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副主任黄羽天(正厅级)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相关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黄羽天任职期间,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私自出国(境);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贪污、挪用和私分国有资产,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问题涉嫌犯罪。
黄羽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黄羽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相关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黄羽天简历
黄羽天,男,汉族,1954年出生,祖籍江苏,在陕西长大成人,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副主任(正厅级)等职务。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曾供职于位居举世闻名的雅鲁藏布大峡谷墨脱县公路指挥部,开始了一个汉族青年的藏区生涯。
1977年入伍西藏武警山南支队
1981年转业到拉萨市公安局
1992年奉命到成都组建拉萨大酒店,后担任成都拉萨大酒店总经理
2003年,出任国家级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年7月,出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副主任(正厅级)。
2012年7月17日,免去黄羽天的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任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地级)。
2014年11月14日,西藏人大常委会公告:拉萨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黄羽天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终止。
2014年9月24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副主任黄羽天(正厅级)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