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一国企经理,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和任国企领导的兄长的影响力,收受了15万元贿赂,近日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2007年至2008年间,被告人黄勇在其兄黄平(另案处理)担任广州市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黄平的职务便利,在平南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招标、承包过程中,帮助挂靠在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勘察院的张某顺利分包到该工程的地质勘探项目。事后,被告人黄勇收受张某的贿赂共人民币5万元,并告知黄平。
2010年至2011年间,黄勇在担任广州市番禺信息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商部经理期间,利用其负责项目招商推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的招标过程中,收受中标单位广州市瀚景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总经理刘某明贿送的现金人民币10万元。
今年8月23日,黄勇通过家属向法院退出赃款15万元。最后,法院判决黄勇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