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威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环翠区农业局果树站原站长于长水、会计于春波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环翠区纪委、监察局给予于长水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于春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文登区文登营镇东耩村党支部原书记陈英俊受贿问题。文登区纪委给予陈英俊开除党籍处分。
3、荣成市石岛管理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龙新宇贪污受贿问题。经荣成市委、市政府批准,荣成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龙新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乳山市冯家镇北泥沟村党支部原书记王保国违反财经纪律和贪污专项资金问题。乳山市纪委给予王保国开除党籍处分。
5、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岛街道筹建处双岛西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政玉违反财经纪律和公车私用问题。高区纪工委给予黄政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陈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刘丙强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问题。崮山镇党委给予刘丙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临港区蔄山镇南申格村村委会主任陈序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临港区蔄山镇党委给予陈序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改进作风、廉洁履职,更好地服务群众。各级党委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委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