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纪委日前集中通报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记者梳理发现,此番通报问题7起,泰州市下辖3市3区和泰州医药高新区各占1起,其中6起涉及村(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
据了解,被通报的问题涉及金额多为数千元级别。如海陵区城东街道东康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丁顺兰,并同该社区党委副书记唐卫国、社区干事曹丽等7人,将截留应上交的社区集体收入3500元,及虚报冒领的办公经费10500元用于发放补助, 7人各领取2000元,丁顺兰、唐卫国、曹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相关“四风”和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
其中,靖江市马桥镇幸福村村委会主任张俊伙同他人骗取财政补贴,并将其中1万元用于发放村干部补贴;
兴化市中堡镇戚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国喜贪污国家救济资金、虚拟村级规费收缴考核奖金支出共计9970元;
高港区白马镇岱白村经济合作社副主任徐如根领取土地补偿款共计13347.6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拖延7个月上交集体账户;
姜堰区淤溪镇孙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永奎骗取国家机动渔船柴油补贴共计2692.8元;
泰州医药高新区野徐镇褚雅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帅宏根截留国家发放的粮食直补资金共计5627.81元;
泰兴市虹桥镇蒋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胥昌建违反财经纪律,2013年至2014年,该村共有60905元的报支票据无经办人、证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