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网通报,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韶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温新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温新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对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小金库”款项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
温新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温新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此前,司法机关已对温新才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