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遭举报、乡长被查实 “一案双查”均受处分

2015-07-2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热度:1676℃

“达那乡地处偏僻、条件艰苦,我本想给大家改善下办公和生活条件,却没想到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7月22日,记者在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南木林县采访,秋木乡人大主席,曾任达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的边巴次仁悔恨地说。

事情还要从去年11月日喀则市纪委收到的一封举报信说起。

2014年11月25日,日喀则市纪委接到举报,反映达那乡党委书记陈丰才存在克扣安居款、低保分配不均等违纪违规行为,这一线索被按照程序转交给南木林县纪委。

县纪委通过查发票、核对账目以及实地走访发现,从2011年开始,达那乡的账务状况就存在异常。由于涉及到强农惠民资金的落实情况且数额较大,南木林县纪委又将该案上报日喀则市纪委。市纪委随即成立专案组,进驻南木林县对达那乡违反财务纪律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令人意外的是,专案组经过调查发现,挪用惠民资金、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的并不是陈丰才,而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边巴次仁。

2011年,边巴次仁挪用惠民资金37.1万元,为达那乡违规购置公务用车;2012年中秋前夕,边巴次仁以过中秋节为名,从私设的小金库中提取资金3.2万元,为时任县级领导购买牛肉、羊肉与月饼等礼品;2012年至2013年期间,边巴次仁从该乡退耕还林项目技术培训资金、农机培训资金等专项经费中挪用4.8万元,以发放现金与手表、铜壶等实物的方式,分三次为全乡28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福利……

根据有关规定,日喀则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边巴次仁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达那乡党委书记陈丰才对边巴次仁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市纪委监察局实行“一案双查”,追究其领导责任,给予陈丰才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在查办该案过程中,我们感受到部分基层工作人员的党纪意识太淡薄。”市纪委常委尼片说,“惠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关系到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利益,我们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让基层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