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海市纪委对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环翠区温泉镇栾家店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宋吉干占有公共财物问题。环翠区纪委给予宋吉干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文登区文登营镇营前村原出纳高书明侵占和挪用集体资金问题。文登区纪委给予高书明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荣成市东山街道十里夏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毕明伟挪用集体资金问题。荣成市石岛管理区党工委给予毕明伟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乳山市乳山口镇西北岛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于天资挪用集体资金问题。乳山市纪委给予于天资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重点问题,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基层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