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纪委获悉,陇南市纪委日前通报了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分别是:武都区蒲池乡乡长刘洪涛截留挪用救灾专项款问题。刘洪涛在担任乡长期间,截留困难群众救灾专项款397500元,其中向群众发放71210元,剩余326290元用于乡政府日常开支。刘洪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宕昌县八力乡上八力村村干部虚报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村支书李羊信、村文书马杜娃、村主任石玉清利用职务之便,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共套取私分补助款47583元。李羊信、马杜娃、石玉清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三人刑事责任。
康县寺台乡乡村干部虚报侵吞征地补偿款问题。乡原纪委书记邱强、剪子村村委会主任吴林、剪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再林利用职务之便,分别虚报征地补偿款134600元、53600元、11000元,并分别侵吞105300元、4300元、11000元。邱强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吴林、张再林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三人刑事责任。
文县石鸡坝中学原校长顾满平挪用公款问题。顾满平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30.5万元归个人使用。顾满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武都区五库乡靳家山村原支部书记赵彦福侵吞骗取低保补助金问题。赵彦福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骗取低保补助资金共计29410元,其中24010元被其私自占有。赵彦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西和县马元乡鲍河村村干部贪污私分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村委会主任王四迫、村委会副主任鲍五生、村文书鲍小平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47600元,贪污私分51000元。王四迫、鲍五生、鲍小平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三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