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筑工务署原副署长叶虔涉嫌受贿行贿受审

2013-12-15 来源:南方都市报 热度:2499℃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原副署长叶虔

昨日下午,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原副署长叶虔涉嫌受贿、行贿一案在盐田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称,从1999年至2012年,被告人叶虔利用担任深圳市南山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副主任及主任、南山区建设局局长、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副署长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款人民币20 9万元、港币29万元。19 9 9年至2002年期间,为了获得升迁机会,向时任深圳市南山区区委书记梁道行行贿68万港元。

涉嫌7起受贿案件

根据检方指控,从1999年起,被告人叶虔共涉嫌收受7笔贿赂。2000年年底,深圳市明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了感谢叶虔在南山托幼中心工程招投标和工程款拨付等方面的关照,公司董事长翁通明按照叶虔的指示将人民币20万元的支票交给叶虔的妻弟。直至案发该笔款项仍未退还。2000年12月14日,被告人叶虔收受深圳市兆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李茂水人民币4万元和港币4万元。

2000年,深圳市元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南山区开发南山豪庭楼盘,为确保楼盘的顺利销售,董事长郑跃雄找到时任深圳市南山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主任被告人叶虔帮忙,叶虔表示同意,并优先安排南山区红花路的建设。2000年及2001年春节及中秋节前后,为感谢叶虔的关照,郑跃雄先后两次各送给叶虔港币3万元。

2001年,深圳市盛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了感谢叶虔在招投标以及工程款拨付方面的关照,在该工程施工期间,董事长吴振城送给叶虔港币10万元。2003年,盛城公司为了感谢叶虔在招投标以及工程款拨付方面给予的关照,在工程施工期间,吴振城送给叶虔人民币10万元。

2012年10月和11月初,深圳市金光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杜锦周为了获得中铁二十五局中标的机场南路路桥工程中的交通监控工程,请求被告人叶虔协助,叶虔表示同意,并最终使得金光道公司获得上述工程。为了感谢叶虔的帮助,杜锦周分两次各送给叶虔人民币2万元。

2009年下半年,被告人叶虔收受深圳市森斯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斯公司”)董事长李淑杰人民币100万元。

大运期间涉嫌权钱交易

检方指控称,2007年,被告人叶虔看好深圳市凯升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的美国韶华公司遮阳隔热膜的发展前景,便提出入股凯升公司。凯升公司董事长尤其福为了得到叶虔的关照,同意以干股的形式给予叶虔凯升公司28%的股份,后叶虔以亲戚黄晓华的名义与尤其福签订入股协议,但叶虔并未实际出资。

尤其福提出希望能够成为大运会游泳馆玻璃供应商后,叶虔在论证会议上公开陈述带有偏向凯升公司的观点,并采取手段对其他单价更为便宜的方案进行否决。2009年6月份,在被告人叶虔的帮助下,凯升公司分别与大运会游泳馆玻璃供应商及大运会体育馆外维护工程装修公司签订采购合同。2011年6月份,被告人叶虔考虑到凯升公司在大运会的工程上已赚取了利润,于是让妻子李娴找尤其福收取股份分红。尤其福为感谢叶虔的帮助,先后两次安排公司财务人员将共计人民币60万元转入叶虔的指定账户内。

最后一笔赃款退回

昨日下午庭审后半段,叶虔家属向法庭展示最新证据,其最后一笔赃款29万港元已打入盐田区法院港币存储账户,并向法官及公诉方展示存款票据。叶虔辩护律师称,至此,叶虔受贿所得的赃款已经全部退回。

据检方介绍,叶虔先后以周转还贷的名义向森斯公司董事长李淑杰借去人民币200万元。大运腐败事件东窗事发后,叶虔担心查到自己头上,将先行借来的100万还给李淑杰,并支付10万元利息。此后,又从其妻子朋友处周转来100万将剩下的借款填补上。辩护律师称,事发之后,叶虔亲属利用抵押房子等方式逐步将受贿所得赃款退回。

庭审中,叶虔表示认罪,但对起诉书指控的部分事实不予认可。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被告人叶虔坦白行贿行为是否构成自首,以及受贿金额的认定问题。目前,该案还在作进一步审理。

揭秘

“副主任”,15万港元

“主任”,20万港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1999年至2002年期间,被告人叶虔为了获得升迁机会,向原深圳市副市长梁道行(另案处理)行贿港币68万元。

1998年底,被告人叶虔为调任南山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副主任,找到时任南山区区委书记梁道行,并获得对方点头同意,1999年年初,叶虔成功调任到该职位。1999年春节前,为了感谢梁道行的帮忙,在梁道行办公室内,叶虔送给其港币15万元。不久,叶虔又向对方提出担任南山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主任的要求,并再次获得梁道行的同意。1999年8月份,在梁道行的帮助下,叶虔被顺利提拔为开发中心主任。为表示感谢,叶虔再次在梁道行办公室送给梁道行港币20万元。此外,为了感谢梁道行在自己工作上一直以来的关照和支持,叶虔分别从2000年至2002年中秋节及春节前后送给梁道行2万到10万港币不等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