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咸宁市委原常委、市总工会原主席程群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程群林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及企业生产经营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其中,受贿和滥用职权问题涉嫌犯罪。
程群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程群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