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利用自己担任原松江县农业银行营业部主任助理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320万元给他人用于营业活动。同年10 月,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其立案侦查。案发后,王某某一直潜逃在外。
二十年来,虽然案件承办人已经换了又换,但每个承办人都没有放弃对王某某的追捕。今年,在上海市检察院“天网”行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领导下,在松江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取得了有力的突破性线索。通过利用侦查手段加强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及其人脉关系动向等情报搜集和整合研判,检察干警迅速制定抓捕方案,稳步跟踪推进。最终在广东省检察机关以及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于2015年7月29日在广东河源地区将其成功抓获,并于次日押解回沪。
逃亡在外20年,终于再次回到家乡。王某某坦言这次被抓获自己心里反而很平静,觉得获得了解脱。“否则就是一个无底洞,只有黑暗,没有光明在前面。”他同时也告诫那些依旧潜逃在外的犯罪分子,“其实你越想侥幸就越侥幸不到,无论过多久,你都得回来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