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第一次受处分的时候能深刻反省,把纪律要求放在心里严格遵守,可能就不会出现第二次更为严重的错误了。还好组织及时发现和查处,不然可能就不仅是开除党籍和降职了,很可能会丢掉饭碗并身陷囹圄。”8月3日,在向同事讲述自己犯下的错误时,崔明辉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崔明辉,曾任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湾镇派出所所长,却因为耍小聪明,连续两次违反纪律和规矩而受到处分。
2013年4月,崔明辉从警18年,从普通民警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大湾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所长。一到任,崔明辉就走村串寨、进矿区、访农户,了解辖区社会治安的各类情况,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深得干部群众的认可。但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崔明辉刚上任一个月,就因收受外来投资砂石厂老板的5000元礼金,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我深深感到很自责,没有坚决拒绝企业的礼金,没有及时上交组织,我认识到错误了,请组织给我一次机会。”在接受组织谈话时,崔明辉言语中带着深深悔悟。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改了就是好同志。”矿区的退休干部在茶余饭后聊天中这样说,群众对这位为人谦和、“接地气”的新任所长还是寄予厚望。
然而,2014年11月,钟山区纪委在查处公安系统腐败窝案中,又一次获知大湾镇派出所所长崔明辉收受辖区企业老板礼金的线索,人物、地点、金额全都齐全。
“查,一定要严查,对这种屡教不改的干部,一定要揪出来严厉惩处!”钟山区纪委向区委汇报案件时,区委主要领导态度坚决。
经过细致的摸排调查,找到相关人员核定证据,崔明辉以借钱买车为名,收受辖区私企老板徐某某6.98万元礼金的问题浮出水面。
在知道组织在调查后,崔明辉急忙找到徐某某的老婆补开了两张借据对抗组织调查,并在调查期间一口咬定其属于正常的借贷关系。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猎手的眼睛,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崔明辉低下了忏悔的头。
2014年12月,经钟山区委、区政府同意,崔明辉被处以开除党籍,行政撤职,降二级为办事员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