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电一服务中心主任受贿250余万获刑8年6个月

2015-08-11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43℃

安徽省广播电视台于2010年7月开始筹建广视花园小区,该台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晓峰(正处级)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共计2505612元。因涉嫌受贿罪,经安徽省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由淮南市大通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宋晓峰现年47岁,2007年10月起担任省电视台全资子公司华星传媒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7月起 ,安徽省广播电台成立广视花园建设领导小组,宋晓峰担任工程部主任,负责小区建设工程的具体管理工作。在广视花园小区建设期间,宋晓峰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款拨付、协调施工等方面为装修、景观、供电、冷暖、门窗等项目公司提供帮助,收受合肥一建工集团等六家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250万余元。

宋晓峰的贪腐是从其负责广视花园小区建设工程开始的。2012年七八月份,宋晓峰收受一建筑公司三根金条,价值126612元。随后,为讨宋晓峰喜欢,这家公司在宋晓峰结婚20周年时,又送给他一块价值2.9万元的殴米茄手表和现金。受到重金酬谢的宋晓峰自然为其打开工程款拨付、协调施工的方便之门。

2014年11月初,安徽省广播电视台相关人员被查,宋晓峰担心东窗事发,先后将3根金条、180万现金财物退还给相关请托人。案发后,其妻子将他人赠送的结婚纪念手表和存有余款的存折一并退缴检察机关。

法院认为,宋晓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2505612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罪名成立。宋晓峰到案后主动交代纪检部门未掌握的受贿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其能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宋晓峰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