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黔南州纪委消息:近日,黔南州公安局原副县级干部吴翔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吴翔在任罗甸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期间,为他人开设赌场、承建工程等提供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黔南州纪委、州监察局研究并报黔南州委、州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吴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吴翔简历
吴翔,男,1962年9月生,布依族,贵州都匀人,大专文化。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10月至2002年7月任罗甸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02年7月至2003年6月任罗甸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3年6月至2003年10月任罗甸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3年10至2008年11月任罗甸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8年11月至2013年8月任黔南州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政委;
2013年8月任黔南州公安局副县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