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原副市长陆云飞涉嫌受贿罪被公诉

2015-08-28 来源:人民网 热度:2723℃

江苏省连云港市原副市长陆云飞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江苏省连云港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陆云飞(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2015年8月21日,已由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陆云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陆云飞,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陆云飞在担任连云港市公安局局长、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下属及相关个人贿赂的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陆云飞简历

陆云飞,1960年2月出生,江苏启东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5年4月入党,1982年2月参加工作。是连云港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1978.12—1982.02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公安内勤专业学习

1982.02—1984.12 江苏省公安厅政保处工作(其间:1984.01—1984.12 镇江市公安局七里甸派出所下派锻炼)

1984.12—1988.05 江苏省公安厅政保处秘书科副科长

1988.05—1992.06 江苏省公安厅政保处秘书科科长

1992.06—2001.02 江苏省公安厅政保处副处长

2001.02—2003.11 江苏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政委

2003.11—2006.04 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

2006.04—2006.07 连云港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级)

2006.07—2008.12 连云港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级)

2008.12—至今 连云港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4年8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江苏省连云港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陆云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11月13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