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阆中市法院对阆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市医疗卫生系统受贿窝案集中宣判,认定被告人侯建生、安天全等9名被告人犯受贿罪成立。其中,侯建生、安天全、何文宇、于绍明、王在福等5名被告人被判处六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他4名被告人因主动投案自首,2人被判缓刑,2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2015年1月,阆中市人民检察院重拳出击,集中查办该市乡镇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窝案,先后对9名涉嫌受贿的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和1名涉嫌行贿的医药公司经理立案侦查。
经查,9名被告人在担任阆中市乡镇卫生院长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收受药品供应商王和平(因行贿罪已被提起公诉)等人贿赂,受贿犯罪金额多达25万,少的也有3、4万。今年上半年,经阆中检察院反贪部门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了上述9名被告人受贿犯罪窝案。6月份,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对9名被告人集中起诉。
该窝案的成功办理,在全市医疗系统产生了强烈震动,凸显了阆中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院部署,坚决惩治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信心和决心,有力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