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利辛3名开发商因行贿被追诉判刑

2015-12-2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352℃

经安徽省利辛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亳州籍建筑开发商顾某、邰某、陈某因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行贿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十一年,没收财产50万元;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没收财产50万元。邰某因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陈某因有自首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3年12月,原亳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局综合科科长张某涉嫌受贿案案发,顾某等三人行贿的事实进入检察机关视线。经查,自2011年初,顾某等人因亳州市南部新区工程招标向张某行贿,此外还与中建一局、中建三局等单位串标,向陪标单位支付陪标费,向其负责人支付好处费。

2014年3月,利辛县检察院反贪局以涉嫌行贿罪对顾某等三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到达公诉科后,承办人仔细审查案卷中的犯罪事实后发现,顾某供述曾向中建一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行贿,可能触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据此,承办检察官有目标地讯问犯罪嫌疑人,收集完善了犯罪嫌疑人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证据,该证据提交后被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