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原政协副主席杨建受贿近1300万被判无期

2013-12-23 来源:现代快报 热度:2928℃

    杨建在兴化曾经是个拥有很多光环的人:兴化市原政协副主席兼统战部部长,曾任兴化市副市长,兴化市委常委。可就是这么一个领导干部,为了帮助爱女做生意,利用手中的职权,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其中人民币12918000元,2000英镑、5000美元以及价值1万元的超市购物卡。

    今年4月,杨建被纪检机关查处。昨天,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宣判。被告人杨建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0万元,其所退赃款19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并继续向被告人追缴未退赃款。

    在法庭上,杨建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而让记者感到感慨的是,把杨建推向犯罪深渊的恰恰是自己的亲人。杨建表示,自己收的钱物,大多数来自兴化人居正文。居正文本身是兴化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又与杨建家有亲戚关系。因为看到杨建手中的权力,居正文先后多次对杨建行贿,而在杨建的关照下,居正文顺利承接了多个房地产项目,收益颇丰,“我认为居正文比较老实,不会瞎说。”杨建承认收钱虽然有点不安,但想到又是亲戚,存在侥幸心理。

    而让杨建彻底沦陷的却是自己的女儿和妻子。2006年,杨建的女儿在英国做生意失败,急需资金,想到帮助居正文不少忙,他收钱开始收得心安理得起来,几年下来,光是居正文一人,杨建就收了129万元之多。“有时候也害怕,夜里睡不着觉。”杨建告诉法官,可女儿执意做生意,并表示赚钱后一定会还给自己,疼爱女儿的杨建就用这种错误的疼爱方式,继续收受起贿赂,并越陷越深。至于妻子居锦萍,则是自己收受贿赂的帮手,很多人都是通过居锦萍间接向杨建行贿。

    据检察机关统计,2003年至今年4月份期间,杨建先后在家中,多次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居锦萍非法收受人民币12918000元,2000英镑、5000美元以及价值1万元的超市购物卡。而收受了好处的杨建,也给别人在工程承接、房地产项目开发等多方面予以关照。

    纸始终包不住火,今年4月,杨建东窗事发,案发后,杨建退出赃款195万元,并积极检举他人。可不管怎样亡羊补牢,一切都已经太晚。

    考虑到杨建有坦白,以及检举他人犯罪立功情节,法院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被告人杨建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0万元,其所退赃款19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并继续向被告人追缴未退赃款。

    杨建简历

    杨建,男,汉族,1956年10月出生,江苏兴化人,中共党员,1972年舍陈高级中学毕业,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至1987年扬州农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历任兴化市合塔公社团委副书记、书记、副乡长,舍陈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乡长、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市粮食局局长、党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经贸委主任、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副主席。2007年12月任中共兴化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11年6月任兴化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

    1989年2月,被中共兴化市委、兴化市人民政府授予“合理化建议二等奖”,给予记三等功一次。

    1996年6月,被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授予“江苏省优秀乡(镇)党委书记”称号。

    2000年10月,通过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2002年3月,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优秀领导”荣誉称号。

    2009年2月,被中共泰州市委、泰州市人民政府记三等功一次。先后在《江苏通讯》、《江苏组工》、《农村工作通讯》、《江苏挚友》、《江苏政协》等杂志上发表有份量的论文10多篇,在《兴化情况》刊登了20多篇调研文章。

    2012年5月16日,泰州市检察院对其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2012年12月13日,泰州市中级法院判决认定杨建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