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陈刚,违规收受香烟、购物卡、加油卡等,并为他人在相关事项办理中谋取利益,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2.温州市鹿城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建光,在担任鹿城区滨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
3.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朱文祥,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4.义乌市福田街道办事处荷叶塘工作片工作人员毛利坚,违规接受个私企业宴请、娱乐消费,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龙游县民爆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王放,违规用公款送节礼,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被撤销民爆公司经理职务,违纪款项予以追缴。
6.庆元县屏都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吴祥芬,在担任隆宫乡卫生院院长期间,违规发放福利,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浙江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