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5-12-2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热度:1240℃

1.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上海新苑社区原党委书记兼主任林芬,于2014年10月违规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活动。林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自行支付旅游费用。

2.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胡伟强,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间,违规设立多种名目发放津补贴。胡伟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厦门市思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厦港工商所所长许浩,于2013年至2014年间,多次违规参与中秋博饼活动,还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许浩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被免去所长职务。(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