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5-12-2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热度:1373℃

1.通许县厉庄乡中心学校校长刘志刚违规发放福利和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中秋节前,刘志刚安排洪山庙小学购买14件白酒共计9800元,随后将其中9件分给9所下属学校,将5件留在中心学校;2015年春节前,刘志刚在其朋友处购买30件白酒共计1.14万元,作为福利分发至各个下属学校。2013年至2015年春节期间,刘志刚先后违规收受下属学校校长所送礼金共计9000元。2015年9月,通许县纪委给予刘志刚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责成通许县教育体育局撤销其校长职务。

2.兰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股股长秦国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6月,秦国胜利用分管病残儿鉴定申报工作的职务之便,在病残儿鉴定申报工作中,收受两名病残儿家属所送价值1800元的烟酒、副食品。2015年6月,兰考县纪委给予秦国胜党内警告处分。

3.邓州市裴营乡许营村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2012年至2015年,该村为村组干部滥发劳务费、生活补贴,大量支出招待费,挥霍浪费公共财产40.63108万元;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文虎对此应负直接责任。另李文虎还存在坐收坐支集体资金等问题。2015年9月,邓州市纪委给予李文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伊川县白沙镇窦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春节前夕,该村为13名村干部每人发放500元超市购物卡,合计6500元。村党支部书记赵平江对此应负直接责任。2015年6月,白沙镇纪委给予赵平江党内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