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焦作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县级侦察员王绍政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9年至2014年,王绍政利用春节、中秋和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之机,先后收受礼金、购物卡共计102.6万元。2015年8月12日,焦作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王绍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其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新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队长高峰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高峰以提高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为名,将部分办案经费以办案补助的形式发放给4名办案人员,累计发放2.8万元。2015年8月5日,新县监察局给予高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3.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胡跃善借操办儿子婚礼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5月31日,胡跃善借操办儿子婚礼之机,宴请机关同事及部分村组干部,违规收受礼金8800元。2015年8月4日,宛城区纪委给予胡跃善党内警告处分。
4.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台办事处唐小楼村党支部书记唐照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唐照伟在本村建房户唐某申请建房过程中,违规收受其所送5000元现金,并多次接受本村其他建房户的香烟和宴请,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6月22日,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给予唐照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