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宁市湟中县李家山镇纳家村村委会原主任纳玉杰违规收费问题。纳玉杰在任李家山镇纳家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向低保户收费6700元,用于购买路灯、水泥杆子等乡村道路照明设施。湟中县李家山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纳玉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纳家村党支部原书记纳伟、村委会原会计纳延春党内警告处分。
2.西宁市湟中县大才乡立欠村党支部原书记马生祥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立欠村在实施2010年至2011年村级道路硬化项目时,存在账务不清、票据管理混乱、项目账务未及时公布和向部分“两房”改造户收取道路硬化工程资金等问题。湟中县大才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马生祥党内警告处分。
3.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镇韵家口村“两委”相关工作人员非法套取并私分拆迁补偿款问题。2012年9月,韵家口村“两委”协助城东区建设局对韵家口东川市场进行拆迁补偿工作期间,韵家口村“两委”相关工作人员都可贵、都占山、韵文丁、韵海宏、都贵明、范文伟、曹延莹、马应忠、马贵祥将该市场内两家私营瓜子厂资产冒充为村集体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套取国家拆迁补偿差价300万元,其中180万元9人平分,剩余120万元用于村庙维修。城东区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韵家口村党支部书记都可贵、党支部副书记韵文丁、党支部委员曹延莹、范文伟、村委工作人员马贵祥五人开除党籍处分;韵家口镇党委取消村委工作人员都贵明预备党员资格。韵家口村“两委”涉嫌违法的9名相关工作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海北州水利局局长杨海林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1年10月,杨海林组织单位职工公款旅游支出8万元;向干部职工违规发放考勤奖3.4万元;购买并发放购物卡9.7万元;以购买纪念币的形式,从建行西海支行订购蛇年纪念金币14枚共计5万元;坐支下属企业上交的承包收入61.8万元,用于办公楼维修、购买越野车及支付附加税、保险费。海北州纪委监察局报经州委州政府批准,给予杨海林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发放的考勤奖和购物卡全部上缴财政。(青海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