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富阳区湖源乡石龙村党总支原委员吴文卫虚构拆迁户、侵吞拆迁补偿款问题。吴文卫在本村实施宅基地复垦项目时,利用职务便利,虚构拆迁户、伪造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骗取并侵占房屋拆迁补偿款14.6万元用于个人开支。给予吴文卫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陈国京受贿、玩忽职守问题。陈国京利用负责辖区内非住宅拆迁工作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总计人民币11万元。在拆迁过程中玩忽职守,致使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计210余万元。给予陈国京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文成县大峃镇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原主任张汉斌贪污公款问题。张汉斌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虚增征地面积,骗取征地补偿款和留地面积,并将虚增后该地块征地权益占为己有。给予张汉斌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德清县新市镇句城村党支部原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倪建明违反财经纪律、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倪建明在担任新市镇句城村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兼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伙同他人采用收入不入账、套取工程款等方式,私设“小金库”98.39万元,其中用于招待等违规开支90余万元;未经审批擅自将村集体土地转让给外来人员建房并以基础设施建设费等名义收取款项19万余元。给予倪建明开除党籍处分。
5.海盐县武原街道建新村党总支原书记、经济合作社原社长钟祥华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问题。钟祥华任建新村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200万元借贷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租金2.4万元。给予钟祥华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嵊州市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原负责人和原市年检年审领导小组成员兼检查小组长刘兴浩玩忽职守、受贿问题。刘兴浩在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审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国家税款遭受损失达457.6万元;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4.3万元。给予刘兴浩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永康市石柱镇姓傅村党支部原书记傅振东贪污腐败受贿问题。傅振东利用职务便利,在村建造公墓过程中,收受工程包工头贿款共15万元。给予傅振东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开化县马金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朱佑军玩忽职守、索贿受贿问题。朱佑军担任马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利用分管工业经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生态创建工作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36万元;在征地及补偿款拨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50余万元。给予朱佑军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党总支原书记王建跃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王建跃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125.48万元,虚列、套取资金用于职工旅游、滥发奖金实物、发放福利补贴95.32万元。给予王建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台州市黄岩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党总支原书记叶鲍荣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叶鲍荣采取将应收款项留存他处、收款不入账等手段私设“小金库”409万余元,使用部分“小金库”款项发放福利补贴、滥发奖金实物和公款旅游、吃喝,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给予叶鲍荣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全部违纪款项。
11.松阳县望松街道五都阳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翁成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翁成汉在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期间,参与本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的投标、承包,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利。给予翁成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浙江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