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师铁门关市林业工作站负责人刘志友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并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刘志友违反财务规定,编制虚假培训资料,套取国家专项资金47万余元,用于设立“小金库”,并违规发放补贴。刘志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二师铁门关市27团10连政工员兼出纳员张琴挪用公款问题。张琴在任职期间,挪用职工社会保险基金、保险费、土地租赁金、水费等共计134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七师126团6连党支部副书记、连长潘新红滥用职权问题。潘新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给妻子、妹妹等13户承包户减免水费9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
4.八师石河子市144团社政管理科科长王晓萍骗取失业保险金问题。王晓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假手段违规为个人申报骗取失业保险金2万余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