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策达雅乡原副乡长克然木·尼亚孜,利用负责该乡抗震安居房的工作便利,挪用抗震安居房资金91.44万元用于赌博。2015年9月,克然木·尼亚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四个月。
2.和田地区洛浦县多鲁乡塔吾尕孜村村委会原主任麦提赛迪·依干拜迪,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资金,私自收取富民安居房建房押金并据为己有,索取他人钱款等合计2.481161万元。2015年8月,麦提赛迪·依干拜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昌吉州吉木萨尔县二工镇原八户村村委会副主任兼西梁村村民小组负责人曹礼明,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国家农资补贴款1.3083万元。2015年7月,曹礼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15年9月,曹礼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