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邹城市田黄镇下鲍家庄村村委会主任冯现合违反财经纪律、套取资金问题。冯现合伙同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两委委员将村集体收入119.5万元坐收坐支;将村集体59.3亩河滩地违规对外发包;套取村集体资金6700元。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孔红岩监管不力。邹城市纪委给予冯现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给予孔红岩党内警告处分。
2.嘉祥县梁宝寺镇桑东村党支部原书记孙小勇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征地补偿款等问题。孙小勇任职期间,坐收坐支房屋拆迁补偿款252.7万元;虚列地上附属物补偿10.6万元用于村级招待费支出。经嘉祥县纪委批准,梁宝寺镇党委给予孙小勇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相二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学富未经批准非法占地、作风粗暴等问题。王学富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相二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建设用地,王学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屡次与村民打架致人轻伤;违规处理上级划拨水泥问题及占道建房等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河东区纪委给予王学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德州市陵城区经济开发区邱家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国林非法占地、挪用资金等问题。陈国林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非法转让集体土地100平方米,非法占地8008平方米修建停车场;挪用村集体资金47万元借给亲属使用;监管不力造成本村村民计划外生育;参与赌博;超标准列支招待费5.5万元,白条列支138.8万元;在村集体报销个人费用1.2万元。陵城区纪委给予陈国林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镇中郭村党支部书记郭金等人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问题。郭金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经村两委集体研究,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2.5625万元,用于村内路灯拉设、修路、招待、出工等开支。沙镇镇党委给予郭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支部委员、村会计郭兴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党支部委员郭严、村委会委员郭兴亮、村委会委员王焕芹党内警告处分。
6.临清市金郝庄镇夏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江臣违反财经纪律使用邢临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问题。刘江臣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将邢临高速公路所占37.1亩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及部分青苗附属物补偿款共计13.11375万元列入村账,全部用于村级招待、路面平整等开支。临清市纪委给予刘江臣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