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陇县骗取扶贫资金15万元

2013-12-29 来源:人民网 热度:1919℃

    审计署关于陕西省陇县2010年至2012年

    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3年4月至5月,审计署对陕西省陇县2010年至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4个镇及所辖23个行政村,抽查财政扶贫资金2658.21万元,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意见

    陇县隶属陕西省宝鸡市,现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下辖12个镇、1个风景区管委会,158个行政村。据其提供的资料反映,2012年末,全县户籍人口26.68万人,其中农村贫困人口9.18万人,贫困发生率为38.72%,较上年分别下降0.99万人和4.46%。2010年至2012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936.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285.98万元,省财政资金651万元,分别占93.45%和6.55%,期末结转结余5149.3万元。扶贫成效方面,主要表现为:新增基本农田2.42万亩,推广种植业新技术188.14万亩;新修及改扩建公路80公里,新增农村自来水供应能力0.37万吨;全县人均生产总值从11 510元增至17 322元,人均一般预算收入从418.66元增至718.15元,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092元增至1763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0年以来,陇县按照国家和陕西省的要求,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工作计划,实行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按照“启动一村、建成一村、达标一村”的要求积极实施整村推进项目。随着扶贫投入力度的加大和扶贫开发项目的深入实施,贫困人口逐年减少,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但审计发现,该县在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骗取扶贫资金15万元。

2011年,该县东风镇政府在2010年已实施东风镇供水工程的情况下,又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复申报该项目,获得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万元,截至2013年5月底资金未使用。

    (二)挪用扶贫资金117万元。

    1.2010年至2011年,该县温水镇团结村挪用扶贫资金49.54万元,用于温泉度假村周边文化墙、鱼池挡墙和道路绿化建设。

    2.2011年,该县城关镇高堎村挪用扶贫资金20万元,用于维修村委会办公楼、新建喷水池等。

    3.2010年,该县新集川镇新集川村挪用扶贫资金3万元,用于建设村委会办公楼。

    4.2010年至2012年,该县扶贫办挪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资金44.46万元,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扶贫项目效果欠佳,涉及资金12.64万元。

    2011年,该县扶贫办在关山管委会老虎沟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中组织建设的16座羊圈,由于前期规划不合理、不符合农民实际需求等原因建成后闲置,涉及金额12.64万元。

    此外,该县还存在超标准发放贷款贴息资金、扶贫资金脱离专户管理、自行调整扶贫资金用途、扩大培训对象范围等问题。

    三、对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陕西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陇县迅速组织整改。目前,已追回被骗取的15万元扶贫资金,被挪用的117万元资金已归还原资金渠道;闲置的16座羊圈已全部投入使用。对于超标准发放贷款贴息资金等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进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