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抚州市委批准,抚州市纪委市监委对抚州市临川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孔滨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孔滨兵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虚假整改,搞迷信活动;特权思想严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安排,无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生活保障服务;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为官不廉、任性用权,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孔滨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抚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抚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孔滨兵开除党籍处分;由抚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孔滨兵,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江西黎川人,大学学历,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曾在黎川县、宜黄县、抚州市临川区委政法委、临川区政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