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席世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席世洪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处心积虑隐匿、转移财产,对抗组织审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隐瞒不报个人持有的大量房产;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长期违规经商办企业并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收受礼品、礼金;贪欲膨胀,将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报建、企业重组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席世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席世洪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