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申卓丽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5月至2023年4月,申卓丽在担任合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在物资采购等项目中,未做合理计划,盲目决策,导致项目物资囤积浪费,部分项目实施不到位甚至未实施,对国家利益和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实施和物资采购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贿赂,影响恶劣。申卓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1月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舟曲县博峪镇党委原书记金海生未正确履职问题。2020年5月至2024年4月,金海生在担任舟曲县博峪镇人民政府镇长、党委书记期间,未正确履职,对脱贫攻坚项目组织实施不力,资金长时间滞留,未发挥应有效益。2024年7月,金海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临潭县三岔乡高楼子村村委会原主任郭明清虚报冒领村办合作社集体资金问题。2023年,郭清明虚报村办合作社雇佣人数,冒领村办合作社集体资金1.68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24年6月,郭明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