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廉署起诉男子承认转载贴文煽惑他人立法会选举不投票判刑

2026-07-24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24℃

一名被廉政公署起诉的男子,今日(7月2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在2025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立法会选举)期间,在其社交媒体个人专页转载贴文以煽惑他人不投票,被判入狱两个月,缓刑两年。黄建国,56岁,冷气工程师,今日承认一项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为罪名,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选举条例》)第27A(1)(a)条。裁判官熊雪如判刑时称,政府投入大量资源举办立法会选举,任何人均不得干预该项本港重要的公共选举进行。裁判官指案件性质严重,判处监禁实属无可避免,惟考虑到被告认罪及其转载属单一事件,遂判处他缓刑。案情透露,2025年立法会选举提名期于去年10月24日展开,根据《选举条例》,由当日起直至投票日(即同年12月7日)为该选举的「选举期间」。被告承认在选举期间于其社交媒体专页上转载一则煽惑他人在该选举中不投票的贴文。被告转载的贴文由姜嘉伟发布。廉署早前已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已离港的姜嘉伟。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曾柏皓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