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的资讯科技公司前人力资源部主管,今日(6月12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向三名求职者索贿,以助对方取得较高月薪。
陈镇波,35岁,毅进科技有限公司(毅进)前经理,承认三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他另外两项相类罪名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裁判官叶启亮将案件押后至6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保释。
案情透露,案发时被告为资讯科技公司毅进的人力资源部主管。他于2020年8月至11月期间接见三名求职者,涉及工程师及客户服务员两个职位。
被告向该三名求职者表示,可以协助他们向毅进取得较高月薪,并向他们分别索取500元、3,000元及一笔没指明金额的贿款,但遭三人拒绝。
毅进不容许其员工向求职者索取或收受利益,作为协助求职者向毅进取得较高月薪的报酬。
毅进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高级检控官廖伟雄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麦伟权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