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委对中共青海省第十四届纪委委员、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原局长卢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卢彦身为长期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弃守新闻舆论阵地建设职责,落实党中央关于媒体融合发展决策部署不力,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组织观念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搞权色交易;私德不修,追求低级趣味;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融媒体项目承揽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卢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卢彦开除党籍处分,并经中共青海省第十四届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追认;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青海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