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重庆粮食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君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君烈背弃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纪法底线,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晋升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投资非主业项目;参与赌博;甘于被“围猎”,损公肥私“围啃”国企,开设收钱办事的“夫妻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粮油购销、干部任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谋取个人利益;政绩观扭曲,好大喜功、违规投资海外项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必要的风险防范义务,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胡君烈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犯罪,是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典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君烈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