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委巡察组原组长黄一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赣州市委批准,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对赣州市委巡察组原组长黄一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一新身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纪律意识淡漠,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弃守职责使命,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大搞权力寻租,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一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赣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赣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一新开除党籍处分;由赣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黄一新,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江西信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信丰县、大余县、赣州市委巡察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