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1月28日)落案起诉一名工程公司前雇员,控告他涉嫌隐瞒利益冲突,将逾1,100份升降机及扶手梯保养维修工程订单,判授予他母亲成立的承办商,涉及工程费用约70万元。
张子聪,38岁,智能安全顾问公正行有限公司(智能)前工程助理,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至星期四(11月30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控方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案发时被告受雇于智能为工程助理,负责管理升降机及扶手梯相关的工程项目,职责包括将工程外判给承办商。根据智能的要求,被告如果在处理有关外判工程的事宜上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他须向智能提交利益申报。
被告涉嫌于2019年3月至2022年1月期间,向智能隐瞒他及他的母亲在励精顾问公证行有限公司(励精)的权益,意图诈骗而诱使智能判授工程订单和顾问服务予励精。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智能案发时按被告的建议将共逾1,100份升降机及扶手梯保养维修工程订单外判给励精,涉及工程费用共约70万元。
廉署调查亦揭发被告的母亲是励精的唯一董事兼股东,被告及其母亲都是励精银行户口的授权签署人。
智能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提醒私营机构雇员,应避免利益冲突及适时向雇主作出相关申报。雇员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刑事罪行。若当中涉及提供及收受贿赂,更有可能违反《防止贿賂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