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南宁市委批准,南宁市纪委监委对横州市委原常委、市委办公室原主任杨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敏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官商勾结,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设备和校服采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南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敏开除党籍处分;由南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南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