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东莞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曾广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广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车辆,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执纪违纪,在纪律检查工作中违规处置问题线索;践踏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曾广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曾广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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