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党委委员、副所长万惠带队外出考察期间,接受私营企业宴请和旅游安排问题。2023年3月17日至21日,万惠带队赴北京考察项目期间,2次接受相关私营企业安排的宴请,并在考察结束后,接受相关私营企业安排的十三陵水库旅游,花费共计3015元。2023年6月,万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委委员、副所长职务。
2.省融资担保业协会秘书长王蔚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违规报销有关费用问题。2023年4月11日至14日,王蔚带队赴厦门培训期间,实地教学结束后,擅自改变培训安排,组织全体学员前往鼓浪屿风景区游玩,并以培训费名目公款支付旅游费用,培训结束后,违规报销共计1567.6元。省融资担保业协会会长冶生贵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3年6月,王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冶生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王海军等人外出培训期间违规吃喝问题。2023年4月13日,王海军等人在重庆市参加单位组织2023年“三社”主任能力提升暨“三位一体”培训期间,违规组织单位同事在私房菜馆聚餐饮酒。2023年7月,王海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知敬畏、不守规矩、顶风违纪,也暴露出“四风”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必须严惩严治、一刻不松、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规矩界限,严格遵守“十严禁”纪律要求,自觉做到不该去的场所坚决不去、不该吃的饭坚决不吃,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作风建设政治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严教育管理监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纠治“四风”,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四风”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对违规问题露头就打,从严从重查处,坚决清除隐藏在人情往来背后的风腐问题,让违规违纪者受到惩戒,让心存侥幸者感到震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