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三门峡市委批准,三门峡市纪委监委对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森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其他单位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杨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三门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三门峡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森开除党籍处分;由三门峡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